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经承接的建设工程,由乙方负责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项目
1.2工程内容:
1.3工程质量:
1.4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承包的工程合同价为: 元(大写: 元整)(详见附件)(已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费用),本价格为含税价,单价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工具费及其工具耗材、施工管理费、安全措施费、所有间接费、其他直接费、保险、预期的市场人工价格的涨跌、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必须的加班费、赶工措施费等,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至整项专业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承包方式:
自带工具、机具、脚手架、安全用品等所有工程施工用品(包括所有耗材),包清工、包辅材(见辅材、耗材表)、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
第四条 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甲方的职责:
1、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按合同拨付资金,供应材料、设备。
2、对乙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若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对甲方的整改指令执行不力时,有权采取处罚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所承包的工程和所属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精心组织施工,全面履行本合同。专业劳力一经进场,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离工地,否则按每人次 元从工程结算中扣罚。
2、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组织充足的专业劳力进行施工作业,做到人员数量充足、技术熟练、工种配套、劳动组织健全、遵纪守法。每周向甲方报工种人员数量表一份供甲方核查用,制定合理的劳动力用工计划,劳动力必须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3、对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负责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成品保护和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搞好成品保护。
4、按施工现场要求,建筑垃圾每天清理一次,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干净、安全文明。场区内施工用分箱、管、线、表由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要求的方式铺设。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检查和监督,接受甲方因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或工作不力而给予的处罚。若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甲方受到有关方面处罚时,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本合同签订后,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00%的项目款即(大写) 元整 ¥ 元 ,本价格为含税价。
2、本工程按实结算,单价不变;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三天办理变更手续,按实结算。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与现场不符,要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七天内解决。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待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合格后乙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由甲方重新验收。未经甲方检查不得隐蔽,若未通知甲方擅自隐蔽,甲方提出隐蔽检查,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按时到场,乙方自行检查隐蔽。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