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自考助学教学过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配合主考院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自考助学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学习档案管理,证书发放管理等。
第二条 院自考办主要负责自学考试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印制学员的报名表、入学通知书、建立学员学习情况档案,制定、审核自考助学班的教学计划(或开考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第三条 学校负责助学专业的教师应对自考助学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负责。在教学中,要发挥任课教师的主导作用,调动学生的自觉性、主动性。
一、教与学的标准和要求
依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省自考助学专业教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高(中)职高专院校的教学标准、学生的学习要求、教学管理办法等,作如下要求:
1、 教学标准
与课程学分相关联的,4学分及以下课程的教学不少于20学时,5学分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不少于24学时。
2、考生的学习标准
参加我省自考助学专业学习的考生,助学课程必须参加课堂学习或自己网络学习,并完成网络习题,达到规定标准后,其助学课程的笔试成绩方被认可。学习标准:考生必须上课或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阶段测试(占40分)、练习(占20分)和作业(占20分),合计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为达到学习标准,未达到学习标准者其助学课程考试成绩将不被认可。
3、教学管理要求
我省自考助学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是利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网络教学平台(zk.hnzkzx.com)”的教学管理功能来实现的。在网络教学平台安排教学计划,任课教师要利用网络教学课件进行授课或记录授课过程,并进行考勤,
二、教与学的实施
教学过程可分为我院任课老师和主考学校面授教学,两方的教学分段进行,也可交叉进行。
1、设置班级
对于自考助学专业学习的考生按专业按课程单独建班。统考课程设置班级的截止时间为统考课程报考后一个星期,助学课程设置班级的截止时间为助学课程报考后5日。
2、设置教学计划
班级完成后方可设置教学计划。设置教学计划的截止时间为课程报考后10日。
教学计划是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设置。要按照要求分别设置每节课的上课日期、时间和地点等。
3、教学的实施
教学是由任课教师实施。任课教师登录名及密码的设置和讲授课程的授权是由自考办设置。
任课教师可利用视频课件进行授课。视频课件具有开始、暂停、快进和后退等功能,任课教师可利用视频课件和自己的重点讲解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授课。
4、考生的学习
考生的学习可分为两个方面:上课和做习题。
(1)上课
考生参加了任课教师某一节课的教学,就可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若因故未到课,也可通过网络课堂的自主学习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学习时长总分为40分,平均分配到每节,累计各节学习时长分数为上课部分的学习时长分数。
(2)做习题
考生利用自己的准考证号须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做习题。阶段测试满分为40分、简答练习为20分和作业为20分,网上学习、做题取得80分以上方为合格。参加自考助学的考生必须参加网络学习,而且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助学考试,否则成绩为“0”。
三、教学的监督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