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细则
1.目的:
保证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实施,提高项目工程结算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地产公司成本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3.定义:
3.1竣工结算:指根据竣工结算资料计算工程量,并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套价完成的项目成本文件。
4.职责:
4.1结算责任人负责:
4.1.1结算资料完整性的检查
4.1.2竣工图结算的编制
4.1.3竣工图结算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4.1.4项目结算总结编写
4.2结算复核人负责:
4.2.1结算书资料完整性的检查
4.2.2结算成果的检查
4.2.3结算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入库检查
4.3项目成本责任人负责:
4.3.1项目结算计划的编制
4.3.2结算信息的处理
4.3.3合同结算协议书的办理
4.3.4项目结算总结汇编,入库
4.4部门经理负责:
4.4.1 结算责任人及结算复核人的分派
4.4.2工程结算书的审核
4.4.3项目结算计划的审核
4.4.4合同结算协议书的审批
5.资格或培训:
5.1结算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
6.实施细则:
6.1工程结算流程:
6.1.1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项目成本负责人提交项目结算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生效。
6.1.2项目成本负责人接到结算资料后进行登记,部门经理组织人员编制结算书。
6.1.3结算责任人依据竣工结算资料计算工程量。
6.1.4结算责任人依据合同约定计价、取费,并作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6.1.5复核责任人复核结算书完整性、准确性及计价、取费情况
6.1.6成本部经理负责对结算书进行审核
6.1.7审核后的结算书报总经理审批。
6.1.8项目成本负责人根据审批后的结算书办理《合同结算协议书》
6.1.9结算责任人根据审批后的结算书将相关数据及指标入库
6.1.10结算责任人负责编写项目结算总结
6.1.11项目成本负责人汇编项目结算总结,登记入库。
6.2结算原则:
6.2.1固定总价:合同价即是结算价,不再调整。
6.2.2总价包干:结算价=合同价+(∑材料数量*材料价差)+合同约定合同价外可调部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
6.2.3合同单价包干:结算价=∑实际工程量*合同包干单价+∑(材料数量*材料价差)+合同约定合同价外可调部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
6.2.4费率包干:结算价=合同约定取费下浮标准*按政府规定计价结果
6.2.5多种承包方式:结算价=∑固定总价+∑总价包干+∑分项工程暂定总价+∑费率包干部分工程暂估价+∑材料数量*材料价差+∑暂定工程量*合同包干单价+∑合同包干工程量*暂定单价+∑合同约定合同价外可调部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
6.3结算书装订要求:
6.3.1工程结算书封面
6.3.2工程结算编制说明
6.3.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3.3.1总包工程按《成本信息系统》单项指标库相关要求填写
6.3.3.2分包工程根据项目内容及特性提取实物经济指标
6.3.4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6.3.5结算资料审核表
6.3.6结算资料(除了图纸以外的所有资料)
6.4结算资料存档
6.4.1结算书审批完成、办理完《合同结算协议书》、技术经济指标入库后结算完成。
6.4.2完成后的结算书及资料由结算责任人移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6.4.3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6.5结算复核时间:
6.5.1固定总价及总价包干结算复核时间不超过2天;
6.5.2合同单价包干按结算金额50万为界分3、5天;
6.5.3费率包干和多种承包方式结合结算复核不超过10天。
7.附件:
7.1 附件1:工程结算书封面
7.2 附件2:结算编制说明
7.3 附件3:结算任务登记表
7.4 附件4:合同结算协议书
7.5 附件5:结算资料要求说明
[结算书封面]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结算书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报审造价: 审定造价:
合同造价: 审定单位造价:
审批: 审核: 复核: 经手:
施工单位联系人: 电话:
[编制说明模板]
编制说明
结算编制依据
工程量
单价
取费标准
材料价格
结算价组成:
结算价
合同价
合同价内暂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