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总监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习期为 天),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确定乙方工作岗位为运营总监,并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中《运营总监岗位责任》明确乙方的具体权限和职责。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工作条件和管理培训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