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奋力推动岳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刻,县委、县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确保今年10月底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刚才,怀林同志就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些意见是经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理解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最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的关键所在。由于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面非常广,难度也相当大。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这是加快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加快发展是岳池当前最大的政治。在全县经济结构中,农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实现富民强县、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是一个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围绕工业抓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将农业生产变成工业经济的“第一车间”,这对以乡镇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乡镇事业单位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任务将更重,为农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将更高。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就是要把政府长期以来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务分离出去,切实摆正乡镇事业单位的位置,充分发挥乡镇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服务的职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加快富民强县的步伐。
其次,这是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乡镇事业单位处在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和载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负有重要责任。但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恶性膨胀,“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导致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以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加重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农村稳定,也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并且,当前岳池的城市经济已经起步,农业产业化初现端倪,县本级财政逐渐好转,但乡镇自身建设却出现了“拖后腿”现象。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不少乡镇人多事少、人多钱少的问题尤为突出,使本就有限的财力很难集中于发展生产力,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优化乡镇事业单位结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有利于有效配置资源,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和农民负担,完全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既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第三,这是乡镇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
。乡镇事业单位绝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的,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事业单位自身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布局结构不合理,发展与需求相脱节,对不断变化的农村社会需求缺少灵敏的反应,服务内容老化,服务形式简单;二是管理体制不完善,政事、事企职责不清,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计划经济的烙印很深,过分依赖行政机关,缺乏“找米下锅”的创业意识,整体效益低下;三是分配机制不灵活,“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并存,纪律松弛,人浮于事,缺乏生机和活力。面对这些问题,如果还继续按老体制和原有的方式运行,乡镇事业单位最终只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淘汰。只有运用市场的理念、改革的办法,从根本上进行突破和解决,以改革增加压力,以改革激发活力,以改革促进发展,才能使乡镇事业单位恢复活力,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二、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谋划,妥善实施,并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
1、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触及利益深、涉及范围多、政策要求严、工作任务重,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基层政权的稳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各乡镇、部门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又要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把推进改革同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行动,把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可能出现的信访等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拿出应对措施,一旦发现,及时加以解决,妥善化解矛盾。
2、要正确处理加快改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当前,正值冲刺上半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刻,市委也即将召开区(市、县)工作会议,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改革的同时,一丝不苟地抓好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使改革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期间的衔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努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新成立的机构,要完善职能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尽可能缩短“摸索期”;对分流人员留下的工作任务,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手,尽可能缩短“磨合期”,确保工作不断线,做到日常工作和改革工作两不误,绝不允许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现象,绝不能因为推进改革而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
3、要正确处理无情改革与有情操作的关系
。每一项改革都要触及一部人的利益,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不例外。在前期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已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上级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对分流人员的支持。但改革是严肃的,各乡镇、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既不能徇私情,也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简单地“拿钱走人”、“一分了之”、“一下了之”、“一走了之”,一定要耐心地、有的放矢地说服教育分流人员和其他人员,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覆盖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件事。要密切注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思想动态,抓住、抓准改革对象的思想脉搏,大力开展正面的、积极的宣传工作,不讲套话,不许空愿,用政策解释疑惑,用道理消除顾虑,用措施化解矛盾,用工作感召人心,引导大家支持改革、理解改革、投身改革。
4、要正确处理各负其责与步调一致的关系。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尽管全县的改革政策和方案是统一的,但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完全整齐划一。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既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严把政策关口,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特别是有关改革政策的解释和宣传,一定要统一归口到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办公室,绝不允许任何不负责任的乱答复、乱解释、乱表态,更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干扰改革。
三、几点要求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能不能赢得胜利,是对我们领导水平、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的实际检验。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既是既定的工作目标,也是铁的工作纪律。各乡镇、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四大班子”领导同志都是改革的督导组成员,一定要带头支持这项工作,带头研究改革政策,深入乡镇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和社会政治稳定。各乡镇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调研,靠前指挥,仔仔细细研读文件,吃透用够政策精神,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难以把握的政策,要多请示、多汇报,对改革方案要能细则细,把问题和困难考虑得尽可能周全一些,把政策的操作方案制定得尽可能详细一些,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县级各主管部门要配合乡镇搞好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大力配合,积极支持,确保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把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在手,把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