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让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工作内容可能涉及医疗信息, 居民隐和等做感或机密信息,为保护国家和个人的秘
密信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
密规定》 等相关法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履行服务期间保守甲方秘密,同时维护公司合作伙
伴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四方服务期间,因履行服务合同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和国家秘密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册于四
方学有,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和国家秘密,进
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四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
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所完成的、与四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公司
秘密和国家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间甲方申明。经中方核实,
认为确属于非职责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
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责成果,甲方可以他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 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南成果的, 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和法律责任。
忆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须指定乙方代表和乙方泥塌人员,该人员须与乙方签定
相关保密协议, 乙方须以书而通知的形式告知甲方, 经时方同意后, 方可进驻甲方民行服务。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四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
度,几行与其工作职责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 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 乙方亦应本着递慎、 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拭施, 维护其于服务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届于第
三方但四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公司秘密和国家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保密资料的接倡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侧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
代表的范围内。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兴露、公布、发
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 【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
该项艇密的四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居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四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展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乙方同意,乙方服务期满之后仍对其在甲方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公司秘密和国家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服
务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保存、不使用、不外港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
原因与四方终止服务-
乙方服务期满之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服务终止之日3年内 。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职责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技术秘密、医疗卫生
信息、居民个人信息和国家秘密等秘密信息的港漏,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
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不得描自使用任何局于他人的技术秘密、公司秘密和国家
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着乙方过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四方坦受第三方的全仅指控时, 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责
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职责时,按时四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四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四方虽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不得由己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九条 乙方因工作上的震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