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二、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三、适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每学期开学第一天组织安全教育日活动,第一周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及寒暑假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2、适时开展国家法定的安全教育日、教育周活动。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法定安全教育日,三月份最后一周为教育周,5月12日为防震减灾日,11月9日为消防日等等。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防踩踏、防暴力、防火、防震等自救自护演练。
四、每学期分管安全工作的校(园)长、安办主任及相关人员应按时参加全镇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五、学校专业保安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电工、锅炉工、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五、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交警、交通、消防、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六、学校应当与学生监护人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113.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季节特点适时组织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政教处、安卫办等相关部门职责,制订安全教育宣传计划,收集、编写教育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队会、团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形式,通过下发安全明白纸、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学校安全知识手册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系列活动,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114.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一、不断地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编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二、定期开展防火、防汛、防溺水、防震、防雷击、防踩踏、防校车交通事故、防不法分子侵害等应急演练,达到每月至少一次。
三、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等。
四、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五、保证演练安全。演练前应召开部署会议,尽量少组织突发性演练,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115.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集体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由安卫办、政教处(德育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并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2、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3、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116.学校防汛工作责任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地毯式排查、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 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17.学校防汛储备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发挥好防汛物资在防汛、防洪期间的作用,根据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宁愿备而不用,绝不用而不备”的防汛工作方针,为满足防汛抢险需要,各中小学防汛物资按防汛应急预案所规定数量足额储备。学校防汛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由总务处(科)负责。
二、学校防汛物资应当入库保管。物资仓库管理由总务处派专人负责。总务处应制订具体的度汛物资领用制度。仓库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学校储备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要根据防汛应急预案的实际需要确定。防汛储备物资储备的主要品种是:发电机、抽水机、车辆、防汛沙、编织袋、铁锨、镐头或镢头、铁丝、雨衣、雨靴等。防汛物资要建立台账,并将名称、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