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办法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篇1
、指导思想
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
全体职工素质为目的,通过大力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促进专业人才、
管理人才的成长,推进中心各项业务工作,使中心继续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
地进行。根据《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五” 纲要》及《国家测
绘局一教育培训规划网要》 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管理:
中心职工继续教育包括: 培训和学历教育。由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的中心领
导主管。人事处与业务处负责组织日常管理。
(一)培训
1、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每年年初由各部门
提出当年教育培训需求报人事处汇总,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专业技术培训由
业务处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其他培训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各部门所对口的上级
单位的专业性培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2、各级领导干部每 5 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
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脱产时间不少于 12 天。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
可以分散使用。
3、继续教育登记从连续脱产学习 6 学时以上开始记入。人事处为具有中专
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接受继续教育后, 应在办
班结束后 1 个月内持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及培训结业证明到人事处登记备案。 并作
为今后职务晋升、提拔使用及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4、凡参加各类培训的人员,需到人事处备案,方可按规定报销培训费用。
(二) 学历教育
1、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在中心工作三年以上,
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上,且应选择与本职工作相关的. 专业,报考的学
校必须经国家教委正式批准。
2、职工参加学历教育,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
事部门审核,经主管教育的领导批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攻读
博士学位的由中心有计划地选派。
3、报考学历教育的职工,自录取后需与中心签定《学习培养协议书》(见
附件一) 。
4 公派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需签定《公派出国留学协
议书》(见附件二) -
5、经批准报考各类学校的职工,在考前可给予了个工作日的复习时间, 按
事假处理,,
6、新调入的职工,调入时尚未完成“五大”学习或其他学历的学习,调入
中心后须及时向中心人事处提出申请,经中心主管教育的领导批准,并补签 《学
习培养协议书》后方可继续学习,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了、报考国家统招统分研究生的职工,自录取后人事关系按调离办理。
8、要求自费出国留学的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同
意后,办理调出手续。回国后如本人愿意回单位工作,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
主任办公会同意后,办理调入手续。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 和使用
1、职工教育经费每年按中心工资总额的 咒提取。为了加强中心教育工作,
每年根据职工教育培养工作的情况, 设立专项职工教育经党以补充教育经旨的不
足。
2、参加学历教育及综合部门的职工的培训费用, 其经费由职工教育经费统
一支付。
3、各业务部门及课题需要参加的培训,其经费由各部门或课题自行解决。
4、经单位同意,报考学历教育的职工,考前的各项复习费用自行负担,入
学后学费暂由个人垫付,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按比例报销。
5、专科、本科学费报销 50%,研究生 (研究生班、双学士) 、学费报销 60%。
其他各种费用如报名费、辅导费、书本费、材料费等均自理。因个人原因不能坚
持完成学业未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费自理。 因补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
自理。
65、报考“五大”学习或其他学历的学习,原则上选在北京的学校就读。确
因工作需要报考外地学校的,在外地短期集中面授、考试期间每年可以报销一次
往返火车硬座车票。住宿费赁发票按每天 20 元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负,估食
费自理,不发市内交通费。
7了、参加部委及社会统一组织的各类职称和技术等级培训考试的费用自理。
8、职工在中心工作期间,中心只承担一次学历教育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
四、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 为建设适应油田发展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规范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
劳资组关于职工增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运输生产实际, 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