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准则
为提升员工素质,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造XXX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 员工礼仪行为准则
(一)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言谈文雅,礼貌待人。
(二)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级领导;同事间以职务、同志或名字相称。
(三)工作场所的服装按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四)参加会议:准时到会,认真记录,不“睡会”、不私语、不吸烟、不随意走动、不使用通讯工具。
(五)爱护公物,不得肆意浪费或据为私有。
(六)及时清理生产(工作)场所、整理帐薄或文件,保持生产(办公)环境清洁、文明、有序。
(七)工作场所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八)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轻微违纪
(一)迟到、早退,离岗不请假、不明示去向,不经允许提前就餐,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二)工作时间闲谈;用办公室电话、办公网络聊天。
(三)在岗吃零食、打盹。
(四)未经允许在工作场所接待、容留非工作关系的人员,处理私事。
(五)在岗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听收音机、收录机,看电视。
(六)交通工具不按规定存放;摩托车、自行车违章进厂。
(七)工作场所离人后不关灯、闭水、关窗、锁门。
(八)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非工作宣传品。
(九)违反物品摆放定置标准,操作(工作)台、工具箱、更衣柜等办公用品摆放杂乱无章、不整洁。
(十)坐姿不端,脚放在凳子或操作台上。
(十一)办公室、工作间擅自遮挡门窗或人在时叉门(综合治理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十二)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要求配戴胸卡,违反考勤(打卡)制度。
第三条 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
(一)穿凉鞋、拖鞋、高跟鞋或不穿工作服下现场。
(二)未经允许在工作场所饲养动物。
(三)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干私活。
(四)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换班、替班。
(五)工作(操作)记录不及时,不整洁。
(六)工作时间洗衣服,编织衣物,晾晒工作服以外的衣物;私用电源、电器。
(七)不能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生产)任务。
(八)工作变动不交接工作或工作资料据为私有,不上交。
(九)违反考试纪律;违反会场纪律。
(十)工作时间违规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十一)工作时间漏岗、串岗、聚岗、睡岗。
(十二)人为设置障碍,妨碍他人工作。
(十三)工作时间厂内下棋、打扑克、搞文体等活动(单位组织除外)。
(十四)责任区域内不符合《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或《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十五)对违纪行为视而不见,袒护或替违纪人员说情。
(十六)在厂内闲逛,在路边闲坐。
(十七)无上岗证或安全生产作业证上岗。
(十八)警卫、守卫(更夫)人员执岗不严,使未经允许的车辆、物资或人员进出厂。
(十九)给他人通风报信,影响正常检查。
(二十)工作、公务活动或公共活动中弄虚作假,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十一)报告、报表不及时;报出的数据不准确。
(二十二)发生轻微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比较小。
第四条 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一)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二)班中饮酒或酒后上岗;脱岗吸烟;赌博。
(三)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数额较大。
(四)脱岗上访;工作时间搞宗教活动。
(五)在工作时间打麻将、搞经商活动、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