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文学
元曲
一般把杂剧和散曲合称为元曲,是元代文学主体。两者采用北曲为演唱形式,散曲是元代文学主体,但元杂剧的成就和影响远超过散曲,因此有人以“元曲”单指杂剧。元曲又称词余,乐府,定格但并不死板,允许在定格中加衬字,有部分曲牌还可增句,押韵上允许平仄通押,有较大灵活性。
2、散曲
金元时期在我国北方兴起的一种可唱的新诗体,它是在诗词的基础上,吸收民间歌谣和民族乐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分为套数和小令两种形式,形式灵活,语言通俗生动。
3、金院本
院为行院,是艺人、乐妓的居处。院本就是行院演剧所用的脚本。
4、诸宫调
是一种大型说唱艺术,有说有唱,以唱为主,歌唱部分用各种宫调下的若干不同曲调构成。
5、南戏
是在宋杂剧角色体系完备之后,在叙事性文学高度成熟的基础上出现的。它用代言体的形式搬演长篇故事,从而创造出一种新型艺术样式。它综合了宋代众多,与诸宫调关系更为密切。
6、元杂剧
是以宋杂剧和金院本为基础,结合诸宫调,把唱、念、科、舞等艺术结合起来表演故事,并用词曲演唱的一门综合性的舞台艺术。
7、四大南戏
元代南戏较著名的作品还有《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记》、《杀狗记》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