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名下位于海口市琼州大道47#号(琼山体委宿舍前面)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36个月。
二、本铺面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甲方给予收据凭证,出现拖欠租金情况下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三、合同签订,乙方先交甲方 元(大写 元)押金,合同期满,乙方凭相关收据领回押金。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以及其他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