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广东养老金方案
2016 广东养老金方案 2016-08-04 浏览:分享人: 袁融承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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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 2016 年第三季度新闻
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
成,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8 日,记者向广东人社部门了解到,广东的养老金并轨方案
已提交中央相关部门,但目前尚未获批,此外近日广东已陆
续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
国务院今年初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
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
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备案后实施”。进入 10 月份以来,云南、甘肃、陕西、
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等多地密集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
施意见和办法,再加上此前已经出台方案的四川、山东、上
海、江苏、福建、吉林等地,目前已经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的省份至少已有 13 个。
观察上述各地实施意见和办法,其主要内容均与“国
家版”的规定一致,即: 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机关事业
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
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0%缴费,个人
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 8%缴费。
不过,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
有所差异。例如,云南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
数包括: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
贴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 、规范
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 、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
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
确定。
28 日,广东省人社部门向记者表示,广东的养老金并
轨方案早已提交给中央相关部门,但目前尚未获批。广东近
日已将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等方案
获批后方可实际应用。编辑: 竹叶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近日透露,人
社部将于 2016 年启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这意味着,将有约两万亿元养老金“整装待发”进入投资运
营。目前广东和山东已经启动养老金投资运营先期试点工作,
而且形成了比较好的流程和规范,为其他省份的跟进提供了
良好的借鉴。
截至 2016 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亿元,合计约万
亿元。但这些资金要有一部分用于当期的待遇支付或支付准
备,不可能全部投资。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预计,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
可以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约两万亿元。“但也不是
马上就能汇集起来,从地方逐级归集起来需要有个时间过
程。”这位负责人说。
一、参保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
所在区(含新区,以下简称区) 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 年满 16 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 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三)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 的市外户籍居民迁入深圳、迁
入前其户籍所在地已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
已在市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不参加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
二、个人缴费
参保人每年按规定缴费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 1 月。
当年 1 月以后首次参保的,当年应缴费于次年 1 月缴纳。
三、政府补贴
(一)政府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