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2016 养老金上调
广西 2016 养老金上调 2016-02-05 浏览;分享人,宋芳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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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7 日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2016
年1月1日起 广西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享受此政策。这是 2016 年以来广
西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为 2016 年广西城
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10%。
此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自治区人民政
府同意,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为
体现公平,调整方案对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普遍调
整,将养老金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并在此基础上
适当提高企业高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具体调整标准为: 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
增加基本养老金 68 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
老金 3 元。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
年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