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江西养老金上调
2016 年江西养老爹上调 2016-02-03 浏览:分享人: 邵玉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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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对象为江西省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
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同时,
江西省 2016 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 2016
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10%确定,增长水平高
于2016 年。
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
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据悉,此次调整将适度向低收入者倾斜,同时扩大低收
入群体的倾斜面并加大倾斜力度,共分九个档次。其中,月
基本养老金水平 1300 元以下的增加 185 元.1300`1600 元(不
含 1600 元) 的增加 165 元、1600~2000 元 (不含 2000 元) 的增
加 145 元、2000`2500 元(不含 2500 元)的增加 135 元、
2500`3000 元(不含 3000 元) 的增加 125 元.3000`~3500 元 (不
含 3500 元) 的增加 115 元、3500`4000 元(不含 4000 元) 的增
加 105 元、4000`~4500 元(不含 4500 元) 的增加 95 元、4500
元以上的增加85 元。
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 1 年增加基本养老金 3
元,缴费年限低于 15 年的按 45 元增加,适度加大了与缴费
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特殊调整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
殊倾斜力度,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
统筹照顾。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余力度。满 70
周岁不满 80 周岁及满 80 周岁的高龄人员在普般调整基础上,
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 60 元、70 元,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
水平偏低的各类和群体的统筹照顾。
按有关文件,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万元至 1 万元参保
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
186 元的标准增加。考虑到这一群体长期在城镇集体企业工
作,多数生活困难,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年满 70 周岁不
满 80 周岁及满 80 周岁的高龄人员再按高龄特殊倾斜标准的
60%增加,每人每月再分别增 36 元、42 元。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 1953 年底前参军、后在
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
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
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普遍调
整方面,将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按基本
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和保基本,适度向低收入者倾斜,
并扩大低收入群体的倾斜面并加大倾斜力度,共分九个档次。
同时,按缴费年限调整,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
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打闲府厅发(2016) 29 号(江西
省人民政府办公打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