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建设和谐社会姓名范丹学号2009070402362建设和谐社会财政应当发挥重要作用需要适时调整公共财政政策取向包括公共财政应真正公开化公共财政应为国民提供均等的致富机会公共财政必须适度规范财政分权公共财政必须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公共财政必须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稳定社会一财政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发展三大职能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公共财政虽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成就举世瞩目然而在总体经济持续繁荣的背后也逐步积累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居民收入差距和地区差距不断拉大三农问题非常突出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等这些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和存在与转轨时期公共财政政策的不完善不无关系一财政配置资源的低效率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一方面财政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公共品供给较为缺乏对边远地区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用于脱离实际的非生产性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投入较多行政经费开支不断膨胀等这种状况使得我国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1985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为186倍2004年为325倍从人均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