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河北联合大学学术著作认定办法
第一条 学术著作是国内外正式注册的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具有学术价值的著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的研究型著作。通俗理论读物、科普读物等不在其列。
第二条 学术著作应包括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部分。
第三条 学术著作的作者为河北联合大学教职工,且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等处体现出作者单位。
专著:著作阐述的内容有一定的深度,学术上有新的突破,有较多独创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指导作用。此外,专著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作者长期从事本行业研究;
2、著作中大部分内容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3、作者发表了一定量相关论文,每10万字著作应有不少于2篇期刊索引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支撑,论文须在参考文献中与相应章节对应;
4、支撑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均为该书编者,且第一作者每10万字应有不少于1篇期刊论文支撑。
第五条 编著:在总结归纳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对本学科的发展有参考价值。此外,编著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作者从事本行业研究;
2、著作中至少有1/3属作者自己的有新意的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