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一总则为适应我国国际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尽快提高旅游涉外饭店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之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标准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根据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划分饭店等级饭店星级的高低主要反映客源不同层次的需要标志着建筑装璜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水平与这种需求一致性和所有住店宾客的满意程度二星级的评定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从事接待外国人华侨外藉华人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内人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国营集体合资独资合作的饭店度假村均属于本规定范围凡准备开业或正式开业不满一年的饭店给予预备星级待饭店正式开业一年以后再正式评定星级三星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结构负责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全国三星四星五星级饭店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在国家旅游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本地区一星二星级饭店评定结果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