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程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招(聘)用 (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零个月;
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工作地点为 ;部门为公司开发部;职务为程序员。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公司相关程序的设计、代码实现、升级维护工作;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式期执行以下工资形式:
工资组成: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项目提成
其中岗位工资 元/月;绩效考核工资 元/月(考核表见附表);项目提成 %;
项目提成为乙方主持完成的项目,实际到款扣除税收和消耗后金额的百分之五(5%)。
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0 日。
周一至周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给予相同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支付,每月从工资扣除,由公司统一代交。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通讯等费用。
乙方因公司任务出差离开南宁市,由甲方负责支付差旅费,补助标准为人民币 壹拾五元/日。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工作时间
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 六个半 小时,每周工作 五天半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休息休假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等有薪假期;
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非法定节假日,乙方请假,经公司同意可以休假,但按照每天八小时计,扣除同等时间的补休小时数或扣除相应工资。
未经公司同意,乙方不到公司上班,依旷工处理,按照旷工天数加倍扣除工资;一个月内旷工超过3天,按照自动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由乙方给予赔偿。
乙方上班每周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照休假1天计算扣除同等时间的补休小时数或扣除相应工资。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除上述第(七)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