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每日应按炊事员所列菜谱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 每月3日前公布上月帐务,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4)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5)经常与炊事员沟通交流。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6)做好储藏室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7)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