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04]81号)和《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6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发办[2004]8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对非法营运的轿车、面包车、无运营证证照或伪造运营证证照的客运车辆进行查处和打击。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三)严肃查处驻点营运的异地车辆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四)对利用职务之便私养“黑车”和利用职权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