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乙种本--租赁)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本合同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二、在福州市区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租赁业务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文本空格[ ]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 ];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六、本合同加注*的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予约定,但应用横线将该条款划除。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可另订补充协议。 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 、附属间面积为 )(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 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 、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 、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 。 第五条 、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 、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条 、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 、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3) 土地使用权证; (4) 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