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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哭乐悲 上传于:2024-04-21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建筑业增值税与所得税结合讲解 增值税: 纳税申报与预缴地点: 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的,应当分别 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老项目〈2 个判断标准); 可选择。 1、简易,扣分包,3%。预缴与申报相同。 2 、一般:全额 11%, 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 扣分包款的 2%;, 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新项目: 1、清包、甲供材项目, 可选择。(1)、简易:, 扣分包, 3%。预缴与申报相同。(2)、一般: 全额 11%,分包应可取得 抵扣凭证。预缴— 扣分包款的 2%; 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2、一般项目: 全额 11%,分包应可取得抵扣凭证。预缴 — 扣分包款的 2%;, 申报正常进销核算。 纳税时间: 1、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 的当天。--一收款时间: (1)、所在地机构开票,(2)、当地 1 预缴: (3)、所在地机构申报。 2、一般方式: 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论销售款项或者取得 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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