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有
效保护甲方的有关数据库等商业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
法》 《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
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有关数据库的技术信
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方案、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
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
结果、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资料、平台用户名及密码、货源情
报、产销策略、产品成本、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关系,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因此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展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
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
保持甲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2) 不到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兼职,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的除外
(3) 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盗取、人售卖、告知、公布、发布、出
版、传授或者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
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
(4) 离职时,乙方应将记载于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立即删除; 不能
删除的,应当立即销毁或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同时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全
部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及其他载体。
第三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
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乙方离职后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
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五条“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警告处分、解
除劳动合同等处轩措施。
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