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与金融深化民间金融是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存在将是长期的如何将其纳入现代金融体系之中使之服务于其相对应的社会需求是金融深化的需要也是金融改革的应有内涵我国民间金融的产生长期以来在正规的官办的金融体系之外各类从事社会集资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均被视为非正规甚至非法的金融行为屡遭清产生民间金融的原因不尽相同各地发展也不平衡它是在民间的个人之间机构之间形成有偿无息或有偿有息的借贷活动主要发生在农村居民和个体私营企业之间近年来民间金融发展迅速分布地区广规模不断扩大隐蔽性强区域性特点明显参与主体在地域上相对集中呈现多元化趋势借贷用途由消费性借贷向生产经营性借贷转变融资方式日益多样化除传统的合会标会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低息高利贷储蓄会互助会企业内部集资银背地钱庄代办人及信贷代理机构等还出现了利用银行借贷转贷出去谋取利差的对缝业务以及典当行寄卖行采用利滚利方式高息放贷等民间金融的产生从供给方看方面正规金融体系缺乏有效的市场中介组织对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人存在强有力的预算约束另方面地下经济的资金难以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大量正规金融体系的资金因为贷款门槛也难以进入民间借贷市场民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