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一、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二、公共浴室(桑拿)卫生制度
三、理发店、美容店卫生制度
四、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制度
五、游泳场所卫生制度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七、公用品消毒制度
八、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九、中央空调卫生制度
十、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十二、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别存放,标记明显。
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销毁。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共浴室(桑拿)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设有池浴的,应配有水质循环消毒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池浴每晚要彻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间应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公用品消毒间,配备齐全的消毒和保洁设施,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洁存放,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顾客使用的衣裤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裤。休息厅使用的垫巾等棉织品须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八、浴室应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浴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妆品、消毒剂须按规定索证,并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时要戴口罩。
五、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七、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八、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保持室内空气清洁,按时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四、影剧院、音乐厅、录相厅(室)、游艺厅(室)、舞厅(卡拉OK厅)等场所内禁止吸烟(并有禁止吸烟标志),宜设专门吸烟室。
五、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六、工作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要着装整齐清洁。
七、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有卫生专用消毒设施,供顾客使用的饮(餐)具,应做到一客一换,用后
及时清洗消毒。
游泳场所卫生制度
一、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游泳场所的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
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三、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游泳池配有水质循环净水消毒设施,保证其营业期间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池水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
五、设立池水自检和消毒登记记录,设立水质告示牌并向泳客公示每日水质情况。
六、强制式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浸脚消毒池水余氯含量保持5一lOmg/L。
七、池水水质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浊度和尿素)。
八、室内游泳场所照明充足,换气设备运转正常,经常换气。
九、建立游泳者健康体检制度,设置禁止“性病、皮肤病、重疹沙眼、急性结膜炎、精神病及酗酒者”游泳的标志。
十、不出租游泳衣裤。
十一、使用的化妆品、消毒药剂及一次性使用物品符合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两年组织从业人员复训一次。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检,并上报应体检从业人员名单。组织漏检的从业人员补检和可疑阳性者复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的档案。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五病”患者,必须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公用品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品消毒间,上下水设施齐全,配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公用品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公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公共场所内茶具、拖鞋等公用品须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公用品的更换、消毒要有工作记录。
四、公共场所内公用品消毒方法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做到一洗、二消、三冲。
五、公用品须配备专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的公用品必须分类保洁存放。
附: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
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
(二)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
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
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任心。
二、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一、建立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有计划地改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四、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卫生管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各地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
五、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六、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