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引公文主题词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各学院、各附属单位:
为适应办公自动化的要求,便于计算机检索和管理公文,特将行政公文标引公文主题词一事通知如下:
一、公文主题词的概念及其标引特点:
主题词是用于揭示公文内容,便于公文检索查询的规范化的词和词组。标注主题词是文书部门和档案部门相互衔接的一项工作。公文主题词通常由公文制发机关的最高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和发布。标引规则在标引数目、顺序、选词等方面有特殊的要求。标引的每个主题词,必须从公文主题词表中选用最专指、最恰当的词或词组,不得采用主题词表以外的词或词组。
二、体系结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文主题词表》和《教育部公文主题词表》均分为主表和附表两大部分。其中,《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文主题词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主题词区域的分类,如“综合经济”、“财政、金融”类等;第二层是类别词,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如“科、教、文、卫、体”类中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等;第三层是类属词,如“学校”、“教师”、“招生”等。第二层和第三层统称为主题词,用于文体的标引。《教育部公文主题词表》和《合肥工业大学行政公文主题词》虽未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