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厦门斯坦道科学仪器殿份有限公司 乙方:
住址: ”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 23 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玛: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
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硅、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广
商业技术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技术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的或使用的以下内容:
1、志有技术,技术图纸、技术指标、配方、制造工艺、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
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样机、模型、模
具、操人手册、技术文档等;
2、产品开发计划、试验进度及其结果;
3、客户名单及其他客户资料信息、采购价格、销售价格、货源情报、竞争对手和供应
商信息;
4、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
5、投资决策意向、商业合作信息、行销计划、产品和服务定价; 市场方案、广告、销
售策略、销售渠道信息;
6、财务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帐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财务信息;
7、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产酬体系、分配方案等人力资源信息;
8、对其他经甲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
技术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懂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参股或计划组
织、参加、参股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商业技术秘密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约定且乙方同意由
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 (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 和在有关协议的约
定 (如技术合同) 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
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
生的用户客户、用户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均属于甲方全权享有;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
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
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
商业秘密;
6双方约定保密限制期的,则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保密限止期内乙方不
得到生产同类或经党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销售或
与他人合作生产、销售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如果乙方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乙方过失导致泄露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
偿.
第五条:保密期限
1,自劳动合同生效起至离开企业二年内有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第六条:。脱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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