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四方任职,并将获得四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
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
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
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
品、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忆方应当
依四方的要求,提供信息和采取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四方取得和行使有
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
法律规定应直甲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
甲方划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四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四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