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四方任职,并将获得四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
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
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
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
品、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忆方应当
依四方的要求,提供信息和采取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四方取得和行使有
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
法律规定应直甲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
甲方划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四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四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
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
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
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四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四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谦慎、诚实的态
度,采取和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问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
属于第三方但四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进露、告知、公
布、发布、册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
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届于他人但四方承诺有保密义务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必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中方
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胃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侧、知悉的属于四方或者虽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
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搜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
《4A) 无限期保密,直至四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5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CA) 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
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用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着乙方违反上述承谐而导致时方直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
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父。上述应诉费用和侵
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四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四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著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
偿不得由四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
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四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四方生产、经芝同
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
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答
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早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侍、传丰、本带、磁交、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才体,均归甲方
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各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