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管理,控制管理费用支出,保障公司车辆的合理、高效使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制度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管理的所有相关适宜。公司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为以下职位人员配备专用车辆:
1、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
2、总裁;
3、副总裁;
4、董事长批准配备专车的人员;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为部分部门配备部门专用车辆。
第六条 公司的所有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使用需要进行调度管理。如果在办理公司业务,公共车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人事行政部门可协调调用专用车辆临时使用,专用车辆使用人要给予配合。
第七条 公司给员工提供自带车车辆交通补贴,在公司人员因公用车时,凡享受自带车车辆交通补贴者应使用自带车,如无私车或对车辆规格有要求者事前向人事行政负责部门申请调派。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根据重要性、紧急程度调度车辆,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而直接与驾驶员协调者,驾驶员有权拒绝,驾驶员在未得到出车指令单时不得擅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