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车辆管理,合理调用车辆。节约开支,提高办事
效率,特作以下规定:
一、各部门申请使用车辆的时间为每天上午八点三十分前,下午
二点三十分前,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司机方可出车。
二、各部门用车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车时间。不得随意超出
申请用车时间,
三、未经派车,司机擅自出车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奖金 100 元;
四、油票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司机要遵守公司规定,每次领用使
用;
五、各本门用车一经派出后,如中途改变行车路线为私用,经发
现后,按实际用油费折人民币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六、司机如不配合工作, 申请用车部门如实将情况反映到办公室,
经领导批准,视情况扣当月绩效奖金 50 ~200 元;
七、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以减少各项维修费用;
八、为减少开支,规定机关办事一律不得使用车辆;
九、外出办事,过路费、停车费等票据需由办事人签名方可作为
报销凭证。
以上规定从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