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第三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第二章车辆的使用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第五条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第六条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第七条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八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