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广东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视频会议正常进行,为环境管理、应急指挥、业务培训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广东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管理,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管理与技术服务。
广东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主要为环保系统各类会议、业务培训、应急指挥提供音视频通信服务。根据会议规模及业务内容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大型会议:在各地市环保局(以下简称各接入单位)设立分会场的大型会议和培训。
中型会议:除大型会议以外,在各地设三个以上的分会场以上的会议、培训和应急指挥业务。
小型会议:点对点会议,主要为省局领导处理紧急事务和应急指挥服务。
各地需要使用环保视频会议系统的,向省环保局办公室会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信息中心做开通准备。
召开大型会议,会议主办单位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召开中型会议须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召开小型会议,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召开会议使用视频会议系统的,须说明理由;
需要在会议中进行演示的电子文档,由会议主办单位收集后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提前一个工作日安装完毕。
四、召开大型会议,办公室、信息中心和会议主办单位联合组成会议技术工作保障小组,拟定会议方案,做好会议组织工作;信息中心提前一小时连通各分支节点,完成各项会议准备工作;
中型会议提前30分钟连通各分支节点,完成各项会议准备工作;
小型会议提前15分钟完成会议准备工作。
各接入单位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节点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管理,各接入单位信息中心负责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