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xx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省xx科技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的独立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为加强本会财务管理,保障本会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xx省xx科技协会章程》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的监督和审计;接受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本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四条 本会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依法依规、真实完整、专业高效。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本会法定代表人的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财务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 收入
第五条 根据《xx省xx科技协会章程》,本会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