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作为乙方公司经营办公场地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场地状况、内部结构、外部环境:
场地地址: 。
场地面积: 。
甲方负责办公用电、生活用水接到各使用点,甲方负责为乙方分别安装独立的总水表、总电表各一个。并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的水电正常使用。
甲方保证其拥有出租场地的合法出租权。在乙方租赁该处办公场地合同期内,由产权引发的一切纠纷,应由甲方负责。
租赁期限:
办公场地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乙方对该办公场地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在期满前2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
租赁费用计算:
办公场地租金按每月 元,年租金为 万元计算。
甲方提供给乙方办公场地包括地面建筑物、地面附作物及地面设施等范围。
付款方式
乙方应按时缴纳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电费按成都市物价局核定的双流分类综合电价执行;水费按成都物价局标准收取。
房租支付方式为:第一年每半年支付一次,从第2年起租金一次性支付,乙方租金要按合同时间提前2个月交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时付费,甲方将按所欠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对逾期在五天以上的,甲方将对乙方办公场地停电停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逾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终止合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其它约定:
在不影响办公场地总体布局,不影响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可按乙方提出的房间改造装修,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交付给乙方使用的办公楼、水电设施、空地及基础设施应保证完好,如不能正常使用应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若遇国家建设需要引起乙方搬迁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甲方租金之剩余部分。
乙方应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乙方租用经营期间办公场地的一切安全工作都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安全工作的一切责任。
乙方利用该场地办公经营,须依法在双流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在双流县解缴税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A.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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