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员工) :
乙方(企业) :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 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 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
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订定下列条
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
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
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
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
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
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甲方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