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员工) :
乙方(企业) :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 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 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
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订定下列条
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
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
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
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
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
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
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
应当及时间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
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 亦
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
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 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规章、制度,懂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谦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沪露、
告知、公有、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
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
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也不得在履行职务
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的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
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
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A)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
限期) ,
《A) 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有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 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
式为下列第《B) 种:
《CA) 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 甲方认可,己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
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局于他人的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搜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虽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
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赌偿责任的, 有权向甲方志偿。
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展行职务时, 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
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唱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 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
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 其在乙方任职期间, 非经乙方事先同意, 不在与乙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股东、合伙人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如果
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 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
职范围。
第九条甲广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
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侠带、琵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
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