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劳动争议解决32问
第一节 招聘录用
1、疫情未解除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开展招聘? 答:应区分情况,采用灵活方式开展招聘工作。
暂停现场招聘。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暂停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期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跨地区劳务协作、人力资源培训、供需对接会等聚集性活动。推迟或取消举办现场招聘会等活动的,要提前发布或公告相关信息。相关活动的恢复时间,由各地根据疫情缓解情况相应安排。
加大线上招聘。根据《人社部等 5 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通知》,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招聘高校毕业生。根据《人社部等 5 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印发通知》,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