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0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按照《南昌大学关于按大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对09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流的指导思想
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
二、专业分流的原则
1、符合《南昌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2、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
3、有利于学科、专业的调整与发展。
4、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5、尊重志愿,按成绩排序。
6、公平、公正、公开。
三、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各系(教研室)主任主抓各专业计划宣传工作,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做好学生指导工作,院教务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总结整理归档及各方面协调工作。
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清华、何 筠
副组长:曹鼎新、刘精棋
成 员:黄细嘉、付 春、周 曼、谌贻庆、陈 斐、郭朝晖、阮陆宁、白云涛、旷天伟、梁国萍
工作人员:邓德胜、徐 燕、陈 超
四、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1、专业人数
依据国家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双向选择,择优分配。各专业最低人数不得低于20人,不足人数专业按录取原则调整。
根据学院师资力量、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设定各专业分配总参考人数。各专业按现有班级依据志愿按照成绩排名等比例直接录取前三分之一指标,另三分之二指标通过加试《高等数学》课程从其余申请了该专业的同学中按成绩排序先选录三分之二指标的130%人数进行面试,再由学院组织专家通过面试录取。
专业分配参考人数及各班比例如下:
学科类别
专业
专业方向
参考人数
各班比例
管理类
工商管理
100
21%
市场营销
60
12%
工业工程
74
定
物流管理
100
21%
旅游管理
51
定
财务管理
110
23%
会计学
110
23%
ACCA
85
定
中法实验班
31
定
经济类
金融学
140
35%
经济学
50
12.5%
国际贸易
国际经济
50
12.5%
国际贸易
120
30%
商务英语
40
10%
专业分流以后,推荐研究生以及其他相应工作,按专业分配指标,以专业为单位进行。
2、专业申请
(1)考虑专业建设的需要,学院尽可能满足同学志愿;
(2)学生自由申请,每次填报一个志愿,分次填报。各专业录完以后再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直至录满为止;
(3)成绩排名计算方式:前两个学期的Ⅰ类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成绩占60%,入校时高考成绩占40%(高考成绩/所在省的一本线×100);
(4)转专业的学生参考原所在班级的学分绩点排名按志愿录取;
(5)高水平运动员在校级以上比赛获前三名者和进入学校理工实验班的学生,可在本大类范围内自由选择专业;
(6)所有学生只能在本学科门类选择专业;
(7)未交齐学费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按成绩排后录取;
(8)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