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部业务接洽追踪办法
(一)为使各企业部充分了解本部产品之推销情况,分析业务绩效,及增强各企业部间横向联系,特订定本办法,以收控制与拓展之效。
(二)营业目标:
1.各企业部应按照年度营业计划目标,逐月订立每位营业人员销货目标,并加以控制。
2.各部营业人员应将每日接洽业务情况详细填入“业务接洽追踪记录卡”,于次日呈阅副总(协)(经)理,如当日无订货实绩或接洽时,亦应于三日内必须呈阅一次。
3.各企业部副总(协)(经)理应于每日订定固定时间,召集营业主管及营业人员依据“业务接洽追踪记录卡”所列情况,开会检讨当日营业情况加以研究与决定。
4.公司各企业部营业人员,应同时对有关客户推销其他企业部之产品,并联合争取,以达到整体目标。
(三)填写记录卡注意事项:
1.业主、负责人、地址、电话等均应详细填入。
2.工程或货品内容(规格)尽可能详细填入,必要时可附简图或样品,以便研讨。
3.工程开工及完工日期,或交货日期,应予注意,以便工厂配合争取业务。
4.为便于分析及配合争取业务,依工程或产品成交可能性予以区分为A、B、C、D四级。
(1)A级以成交可能在80%以上者。
(2)B级以成交可能在60%以上,并需再加努力及上级主管协助可能成交者。
(3)C级以成交可能性在60%以下,并需长期努力追踪或上级主管协助始能成交者。
(4)D级为各种原因影响致不能成交者,但需具体事实,可作为改进及研究的参考。
5.各企业部所填的记录卡为机密文件应慎密保管。
(四)联络及追踪:
1.营业人员应按记录卡所登记内容,采紧迫钉人方式务必求得争取到业务为止。
2.营业人员对所接的业务应设法了解已有或可能已与业主发生关系之同一目标竞争者,设法防止其先声夺人,更应探听其人事关系,以备采取策略之参考。
3.各级主管除随时执导其所属营业人员采取各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