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实训工作管理办法
实训教学工作是干部教育培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实现实训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训教学工作直接关系到培训教学质量,对提高参训学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成立实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训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审定,分管教学副校长统一主持日常实训工作。
第二条 实训工作内容包括实训平台建设及维护、制定实训计划、编写实训大纲、选派实训指导教师、执行实训计划、进行实训考核、做好实训总结等。
第三条 根据税收工作要求与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建设相应的实训平台,实训平台建设计划由教研部提出,教务处牵头组织建设,建成后交远程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第四条 教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实训教学的统筹协调管理,审核实训平台建设方案,组织实训平台建设立项评审,提出平台建设具体要求,组织向上级申报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二) 根据培训项目组织实训课程的策划和安排确定实训指导教师。
(三) 督导检查实训教学的执行情况,组织实训教学效果评价及相关资料存档。
第五条 教研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 提出实训平台建设计划,参与通过立项的实训平台建设工作。
(二) 组织编写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教案,实施实训教学。
(三) 提出实训指导教师名单。
(四) 有计划地深入实训现场,检查实训质量,总结实训进行工作,以改进实训工作,提高实训质量。
第六条 远程教育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实训平台建设的硬件采购及软件安装。
(二) 负责实训平台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护和管理服务。
(三) 负责与校属相关部门合作开发和管理实训平台教学资源。
(四) 安排实训上机辅助人员。
第七条 指导教师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