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合同统一由销售主管管理、编号使用。
合同签订盖章时由业务经办人签字、公司副总审核后,加盖公章。
原始合同交财务部存档,复印件由总经理一份存档,销售部一份存档。
原始合同交财务部时,销售部业务经办人到财务部登记《年度销售合同台帐》
合同签订时,应认真填写下列内容:
.价格 ②.付款方式 ③.合同时效期 ④.运距(做为外租车辆的结算依据和站内车队的成本核算)
对合同评审应注意下列内容:
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履行合同时企业的利益和风险如何
合同条款是否有含糊不清之处
混凝土质量技术、供应、生产能否满足需要
有无特殊要求
价格是否合理
付款期限是否适当
对用户的特殊要求,业务经办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做为合同附件交财务存档
在履行合同中间,严禁利用合同从中作梗,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济宁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