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预算)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价款: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工作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