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规定(附申购单 / 付款申请 /借款单 / 报销单)
1、目的:为分清权责及明确企业财务报帐管理的核决程序。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所有职员。
3、适用原则:
职责分离:作为公司的基本原则,每一项业务,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认签,如主要负责人外出,他(她)必须指定其代理人。所有请购单后均需附至少三家以上报价。
预算决算:校长需在每年年初作出年度预算,由投资人审核后生效。具体执行中对预算内支出按以下权限核准, 任何预算外支出均需投资人直接审批,(有关预算请在请购前咨询财务部 )。每月结帐后校长应就预算的执行情况向投资人汇报,由投资人监督。
4、核决权限:
实物采购:存货、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采购前必须先行询价,按公司年度预算决定购买何种规格型号后填写“采购申请单PURCHASE ORDER”,“PURCHASE ORDER”的批准及签署见下表:
存货项目:书本、磁带及其他存货项目:
第一签字人
第二签字人(第一核准人)
第三签字人(第二核准人)
每批次
经办人
校长
低值易耗品:单价低于中国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单价RMB2000元,使用年限生产设备1年、一般设备2年以上)的消耗品(本公司包括单价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第一签字人
第二签字人(第一核准人)
第三签字人(第二核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