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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乙方为实现甲方合同目的
而开展商务活动过程中知悉和掌握了甲方的“保密信息*,该等保密
信息的泄露将会影响甲方的正常和运作,降低甲方的竞争能力,使甲方
的企业形象和利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
对于乙方在开展商务活动中获得或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甲乙双
方经充分协商,订立下列保密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定义:
1、本协议所称“商务活动”是指,乙方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
而为实现甲方合同目的所开展的各类经济活动. 商务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乙方为甲方进行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媒介投放; 乙方为
甲方提供企业形象策划、业务宣传推广或市场调查; 乙方为甲方制作
营销产品; 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类产品、服务; 乙方为甲方工程项目开
展的勘验、 设计、施工、 监理、维护等工作; 乙方为甲方设计、开发、
维护各类软件系统等技术服务工作; 乙方对甲方各类实施、设备开展
代理维护工作等经济活动, 以及甲方为答订合同而组织的比赛竞标、
招投标等活动。
2、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实施上述商务活动过
程中获得的或获知的涉及甲方企业的各类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财务资料、帐务资料、客户资料、
企业各类信息、商业秘密等. “保密信息”的储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书面文件、电子文档、数据格式、资料图像、音像指派、以及物件等
信息载体。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己方在开展商务活动过程中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无论在
合同期限内或是合同终止后, 均应予以保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同行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泄密、转让、许
可使用及交换,更不能利用相关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国家司
法机关及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披露的除外。
2、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信息”,其权属皆归甲方所有。己
方由于工作需要知悉该等“保密信息",仅用于内部讨论、制作、设
计、授权发布等.除非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复制或
转载此类信息资料; 商务活动事项完成,此类信息资料和复印件不需
要时,应全部退还给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监督销毁。
3、乙方应受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并保证除参与甲方
商务获知事项的工作人员外,乙方公司其他人员不得翻闻、借取,不
得获知其中内容. 由于乙方的过失, 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有关文件资料、
物件散落或商业秘密间接扩散,己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参与甲方商务活动事项的工作人员恪守甲方“保密
信息",在商务活动事项完成前后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包
括其在乙方公司工作期间或转职、离职期间。
5、乙方承诺在参加甲方组织的比赛、竟标活动以及承担甲方项
目合作期间及项目完成后一年内不得为甲方当地的竞争对手提供同
类服务 ( 中国联通、中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