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2009.9-18939 油 玲
【摘要】本文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的基本理念、会计核算方法、差异分
类、递下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等变化,详解了记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 榨理了所得税会计核
算的基本昌路和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 (以下简称,新所得税准则),以全新的理念阴述
了我国新形势下的所得税会计,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2 号一一所得税》 基本趋同,
是我国所得税会计一次具有深刻意义的变革。2008 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
税法"), 启用了新的年度纳税中报表,该中报表的设计理念也充分体现了新所得各准则的基
本理念。 因此,学习新所得税准则的基本理论,掌所其会计处理方法,不仅是会计核算的需
要,对新税法下的所得各汇算消缴工作也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所得税准则的变化分析
记得税会计产生于会计收益和税法收益的差异。 会计和税收因服务目的不同, 遵循的处
理原则亦不同。 会计的目的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遵从会计准则; 而
税收的目的是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征税, 遵从税收法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差距影响和决
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
新所得税准则与 200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草度》(以下简称“原制度") 相比,在基本
理念、会计核算方法、差异分类、道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基、可抵扣亏损的处理等方面发生
巨大变化,对所得税会计实务亦产生重大形响-
(一) 理论基础的转变
2006 年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最核心的变化是核心价值理念由*配比收荔"(配
比收益=收入-费用-损失) 转变为“全面收益”(全面收藏=期末净资产-期初交资产-所有者分
配或新投入资本),会计视角由“收入费用观* 转变为“资产负债观"核心报表亦由“利润
表” 转变为“资产负债表".
新所得税准则的核心内容充分体现了以“资产负债观* 为基础的全面收益理论,即资产
价值增加或负债价值碱少会产生收益,反之则产生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逐项确认资产或
负债的账面价值遵从会计准则) 和计税基础《遵从税收法规) 之问的差异,并将这些差异
的未来纳税影响,确认为具有真实意义的资产或负债,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道延所得
税负债"。新准则不仅要求确认和计量差异对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的影响,而且还要求确认|
和计量差异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而原人制度是以“收入费用观” 为重心,只考虑会计制
度和税收法规对收入、 费用及损失在核算口径和确认时间上的差异,仅要求确认和计量差异
对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的影响,倒轧出的资产负债表调节项目“递延税款借项 《或贷项)”,
其茎非资产,亦非负债,不能真实反映出养异对未来纳税的影响-
(二) 会计核竹方法的变化
新所得税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全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而原制度允许
企业在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通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 之间进行选择-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选择是新所得税准则核心价值理念的必然结果, 是所得税会计的重
大突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仅有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经济价值,而且
可以对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恰当的评价和预测-
执行新所得税准则前,企业大都采用应付税款法,因不考虑递延所得税,核算相对较简
单。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采用显然增加了所得税会计核算的技术难度各种所得税会计核
算方法比较见表 1
(三) 计税基础的引入
新所得税准则基于“资产负债观”的理论基础,引入了“计税基础”的新概念,确认次
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所得税会计的关键要点。 资产的计税基础, 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
值的过程中,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即该项
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扣除的金矣。负全的计税基础,
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碱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而原
制度是基于“收入费用观” 的理论基础,不考虑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在资产、负债的确认和
计量上的差异。
《四) 暂时性差异的确认
箱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俩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由于资产、负债的账
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 在未来收回资产和清偿贫俩的期间内, 会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抵税
金额,分别定义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箱时性差异",由此形成企业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道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进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见表 2.
新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在下列会计事项不限于) 有不同的规定,有可能产生
暂时性差异并需确认相关的递迁所得税资产或负值。一是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
不同。二是无形资产的排销方法和排销年限的不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
不排销,税法规定排销期限不低于 10 年)。三是自创无形资产掩销成本的不同〔按新税法规
定, 自创无形资产形成时的计税基础=开发成本X 150%)。 四是资产计提诚值损失的不同(按
新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爹支出不能税前扣除)。五是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
收藏等相关项目的确认和计基的不同。 六是公允价值计基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爹
柄负债,公多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同《公多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税法规定不
能各前扣除)。七是预提费用所形成的非实现负债的不同〔如预提的售后服务费、对外担保
的或有损失,税法规定实际支付前,不能税前扣除)。作是某些预收、应付款等,在收入、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上产生的不同(如应计入当期应纳所得税的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未付的罚
款、洒纳金等不能税前列支的)。
《五 未弥补亏损的处理
对于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道外弥补五年的规定,新所得税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以
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
税利润为限,在亏损当贡确认为遂延所得税资产。弥补亏损不属于暂时性差异的范畴,但其
对未来可产生可抵税影响,新所得税准则规定该事项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因此,企
业要对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理能在五年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评估,如果不能转回,
则不应确认该项递惫所得税资产-
而原制度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所的亏损,采取更为说司的做法,视同永久性差异在
己损弥补当期不确认道延所得税资产。
二、新所得税准则下的所得税费用确定
所得税会计核和的目的是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和利润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