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我食堂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堂内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 职责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园长,下同)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安全自查第一责任人。校长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
四、自查内容
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
五、自查要求
1、自查频次:本食堂实施月度自查。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1)发生了严重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