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 用 合 同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和共同遵守本《聘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乙方按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部 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可实行岗位调整。
第三条 乙方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与休假。作息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可以调休或以加班费形式处理。公司值班人员另行规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为 。
2. 乙方试用期满,即成为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