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用工协议书
用工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人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内容:本楼基础(包括回填的人工配合及底层的垫层)、主体工程(含南面、西面外装饰柱及屋面保温找平层)、外保护网架(含工字钢及外挂钢丝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含地下室 坡道及裙房。
工期: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5月31日止完成十二层全部工作内容,地下室 坡道及裙房通知施工之日起两月内全部完成。(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更超过2天以上的误工可延期)
质量要求:各分项达到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整体质量合格。房间尺寸及标高不得小于设计5mm且不得大于10mm(如达不到要求处理费用或罚款由乙方负责)。
承包方式:
按建筑面积单价包干。
基础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 元/㎡(包含扎丝、铁钉、铁丝、焊条、胶带及总箱以外的施工电缆线、小五金)
付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