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注 册 号:
经营场所:
二、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四、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投资方式、出资期限
出资人:
甲方出资 元,占股份______%,出资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资 元,占股份______%,出资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资 元,占股份______%,出资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本合伙出资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或其他经营开支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协议各方按比例进行分配。
4、每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5、债务承担:在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公司(项目)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退伙,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需提前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三)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__________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四)退伙清算
合伙人在合伙期限未满之前退伙,按照退伙时的占股比例和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给退伙人70%。退伙人对给合伙项目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除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货前的原因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五)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 对外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