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稻壳儿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充分体现风险、责任、权力、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环保制度,落实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对出现事故事件和违章、违规等不安全行进行记录、分析、通报,确定具体情节与责任,落实风险考核。
2.2各部门及班组:负责落实安全环保部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对现场不规范事项和事故、事件的改善与处理。
2.3人事主管部门:负责按《工伤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申报、评定、办理,对月度风险考核情况进行审核,落实奖罚兑现等相关工作。
2.4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月度风险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2.5总经理:负责审批风险考核决定,批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风险考核奖的发放。
3. 考核对象
3.1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总经理、生产中心总监及四大职能中心负责人组成。
3.2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小组成员及网络人员,由公司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3.3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相关管理网络人员月度风险考核。
4. 考核内容
4.1各部门、班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部门、班组、岗位发生的各类违章、违规等不安全行为。
4.3各部门、班组发生的各类安全、环保事故事件。
5.考核人员分类
5.1主要根据管理网络中各部门、班组生产过程中危险系数的高低及各部门、班组在经营管理中各负责人担负的安全环保责任大小进行分类。考核人员具体分类情况见下表。
表1:考核人员分类情况
序号
类别
部门
人员
风险奖励金
(单位:元/月)
人数
合计
1
一级网络
领导小组成员
/
200
6人
2
二级网络A类
工作小组成员
/
200
6人
3
二级网络B类
人力资源部、资金管理部
/
150
2人
4
三级网络
品管部、生产部、仓库
/
300
7人
备注
考核人员可根据实际组织人事变动进行调整。
6. 事故事件定义
6.1 按《事故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事故事件分类:
事故等级
人身伤害事故
火灾、泄漏等安全生产事故
定义(M-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元)
定义(M-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元)
特大安全事故
M≧10万(伤残6级及以上)
M≥30万
重大安全事故
5万≦M<10万(伤残7-8级)
10万≤M<30万
较大安全事故
3万≦M<5万(伤残9级)
10000≤M<10万
一般安全事故
3000≦M<30000(伤残10级)
1000≤M<10000
轻微安全事故
300≦M<3000 (无伤残等级)
300≤M<1000元
安全事件
M<300
M<300
7.考核办法
7.1月度各部门及管理网络人员风险考核按《事故事件风险考核细则》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网络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执行。
7.2每月由安全环保部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每月末汇成月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考核结果》,由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生产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奖励金由人力资源部造册在当月工资内发放。
7.3考核人员如果调离至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岗位,则自调动次月起取消风险考核奖。考核人员如果有类别间的变动,则自调动起的下一月起调整风险考核奖金。
7.4其它未涵盖的事故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由安全环保部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7.5发生事故事件按照《事故事件风险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事故、事件风险考核细则》
序号
事故性质
考核种类
考核标准
直接责任
班组主管
部门经理
安全经理
安全员
相关领导
总经理
1
事件
风险奖励金
-40%
-30%
-10%
-10%
-5%
-5%
2
轻微事故
-60%
-50%
-15%
-15%
-10%
-10%
3
一般事故
-90%
-80%
-40%
-40%
-30%
-30%
4
较大事故
-100%
-100%
-80%
-80%
-60%
-60%
5
重大事故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
特大事故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说明:
直接责任班组主管:是指事故发生班组所属且直接可以考核的主管负责人。
2、部门经理:是指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负责人。
3、相关领导: 是指与事故发生有责任的领导小组成员。
7.6 日常管理考核按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网络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网络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评价内容
月度风险考核标准
1
未参加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会议、培训。
缺席一次扣10%,迟到一次扣5%,无特殊情况请假扣10%。
2
未参加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检查。
缺席一次扣10%,迟到一次扣5%,无特殊情况请假扣10%。
3
未及时整改重大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与现场隐患。
相关责任人扣30%/每项。
4
未按时整改一般安全、环境、职业健康隐患。
相关责任人扣15%/每项。
5
未按要求组织完成公司相关安全活动和工作。
相关责任人扣30%/每次。
6
未落实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日常工作内容。
相关责任人扣10%/每次。
7
未落实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包括新员工三级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转岗教育等)。
相关责任人扣15%/每次。
8
未落实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未提前告知安全部门,擅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