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两年后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保险金额将按南昌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